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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servations Policy
預約訂房程序&住宿條款
預約訂房程序
1. 請填寫預約訂房表單> 2. 收到確認訂房郵件> 3. 請於24小時內匯25%訂金(並回郵帳號後四碼)> 4.確認後訂房成功
※電話預約訂房時間早上9:00至晚上10:00。
經電話預約確認後,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預訂,並且不另行通知。我們於收到訂金後,將為您保留。
匯款資訊
屏東縣恆春鎮農會
銀行代號 620
帳號: 00042221166890
戶名 :王子欽
取消訂單
訂屋者因故取消訂單辦理退款,依下列標準申辦:
◎訂屋日7天前辦理者,訂單費用扣除總計15%為手續費。
◎訂屋日4天前辦理者,訂單費用扣除總計30%為手續費。
◎訂屋日1天前辦理者,訂單費用扣除總計50%為手續費。
◎訂屋日當日辦理者,訂單費用扣除總計100%為手續費。
◎訂屋日當日未辦理入住手續者,視同住房,已付訂單之訂金將全額沒收。
◎訂屋因素: 住房當日遇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時(以氣象局發佈或飯店高雄市政府頒布狀況為判定準則),以致無法順利住房,訂房者可依規定變更住房日期或退費處理之。待確認無誤後,可辦理保留租屋權益並扣除訂單總額5%為作業手續費用,餘款退予訂房者。
【嚴禁事項公告】
※嚴禁於房內進行召妓、販毒等非法行為。
※室內全面禁止酗酒、吸煙、喧嘩、轟趴、嗑藥或破壞房內設施、 整潔等行為。
※請勿破壞房內物品,退租時若經發現損壞或遺失,需照價賠償。
※備註:若有違反以上之規定,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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